李成言:取消集资建房之后

“刚参加工作的时候,即使借钱也应该把集资建房买下来,才4000多元一平米,多便宜!”大学毕业在北京一家机关工作了5年的周辉感慨道:“当时单位的集资房位于西二环,只要是正式在编员工,都可按照级别的差阶确定面积,以与市场价相差2000多元的单价购买。”

但是,这种集资建房的机会,周辉可能不会再有了。今年8月18日,建设部、国土资源部以及监察部三部委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》(196号文件)。通知要求,“从文件下发之日起,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,防止部分单位变相福利分房。”

从社会公平的角度出发,禁止党政机关集资建房,并严格限制事业单位建集资房,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同。但由于房改后住房保障体系不到位,叫停集资建房之后,如何解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因住房未达标或“无房”的正常需求仍待合理合规解决。接受采访的有关专家认为:“196号文件的出台,将机关单位的住房问题直接推向市场,这对其中尚未解决住房问题的年轻人带来的不利影响更大。”

“现在取消集资建房,首要的目的就是要取消权力在集体和福利的名义下进行腐败,保障商品房市场的公平有序。”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博士生导师李成言教授认为,“现在把这些权力部门的住房纳入市场化运作中,就是促使相关单位与房市感同身受,从而切实落实住房保障制度。”

“党政机关集资建房实为权力配置资源,‘叫停’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是能否有效制约公共权力的运行。”李教授认为,目前全国600多万公务员,与当前房价相比,他们大多数收入不高,如果不从住房上给予保障,必然会有不善罢甘休者让集资建房乔装打扮、换个花样再来,所以,必须警惕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”的事情发生。

越来越多的信号表明,已置于社会舆论聚光灯之下的集资建房叫停,给切实落实住房保障制度提出新的课题。禁令执行的效果如何,与住房保障制度的改革,以及消除机关单位住房消费中的“灰色地带”息息相关。有不少专家认为,曾经一再缺位的财政支持和政府责任,将是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改革能否往下推进的关键!

编辑:宁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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